請鼓勵大學生修習第二外國語
在開始我的主要論述前,有兩件事情必須先澄清。首先,「修習第二外國語」絕非意味著「英文不重要」。一個清楚現實的情況是,在國際性的場所如機場以及國際性的場合如大型會議,英文是被使用得最頻繁的外語,其重要性與實用性顯而易見。其次,「鼓勵大學生修習第二外國語」的前提是建立在「台灣的大學生從國一開始到高三至少上了六年的英文課,此後理工科的學生從大一或大二開始讀原文書,並且用英文考試、寫作業、寫論文、甚至聽演講、出國開會」。理論上來說,在如此的情況下,一個人基本的英文能力、尤其是在個人工作研究領域上,應該是已經具備了。即便仍嫌不足或仍須加強,以一個非英語系(非歐語系)的國家來說,台灣的英語學習環境可算是相當不錯的:英文報章、雜誌、書籍、廣播、電視、電影,再加上坊間的英語學習用書以及補習班,只要有心,有太多的機會讓人磨練、加強、補救英文了。
然而,在台灣有學第二外國語(日語除外)的條件嗎?沒有!台灣的社會大眾、以及政府相關單位,有體認到鼓勵民眾學習第二外國語的重要性、必要性嗎?沒有!下面就讓我們來看看,學習第二外國語是如何地重要、必要。
外文不是只有英文,國際化不是美國化,國際觀不是美國觀或美國人的國際觀
「國際化」、「國際視野」、「與國際接軌」等是大家常常提到的詞彙,但是當大家在提到這些事情的時候,往往會接著說:「所以要加強大學生的『英文』能力」、「所以要鼓勵大學教授們用『英文』授課」、「所以我們要做全民『英語』能力檢定」等。但是,「國際化」絕對不是「美國化」,「國際觀」也絕對不是「美國觀」或「美國人的國際觀」。「國際化」、「國際觀」理當包括對世界上非英語系國家,特別是歐洲幾個重要工業國,如德國、法國、義大利等,更多的認識以及其長處的吸收,也應當包括對這些國家的政府、民間、媒體、民眾對國際事務之看法與處理的瞭解。試問,當美國的布希政府決定派兵攻打伊拉克的時候,有多少台灣的媒體曾經報導過德法等國政府與歐盟對此一軍事行動所抱持的態度甚或所進行的討論,又有多少人知道歐洲民眾對這整件事情乃至於對布希政府的看法?當去年世界盃足球賽在德國舉辦,全球超過十億人在這整整一個月的比賽期間專心關注比賽動態與各場勝負,當同為亞洲國家的日本、南韓均派出人數可觀的記者團與其他近百個國家的記者們進駐德國採訪報導時,台灣的媒體不要說派記者前往德國實地採訪,就問問有多少在台灣寫報導的記者有能力看得懂英文以外的外電消息、有能力聽得懂英文以外的體育新聞報導?
用一句我常常跟研究所裡其他德國同學說的話:「Wir sollten nicht nur die Sprache lernen, die die Welt herrscht, um mit den anderen Leuten kommunizieren zu können; sondern auch die Sprachen, die die Leute sprechen, für deren Geschichte, Kultur, und so weiter wir uns interessieren oder von denen wir was lernen möchten/sollen/müssen.(我們不只應該為了與其他人溝通而學習一種世界通行的語言,也應該因為我們對某一群人的歷史、文化等感興趣,或是我們必須、應該、希望從他們那裡學到些什麼而學習他們的的語言。)」要瞭解一個國家的歷史、文化、觀念、生活方式、對事情的看法與處理態度,語言能力是最最基本的一項條件。試問,一個人的英文能力再好,即便是英美文學的博士或英文系的教授,會有能力聽得懂德國Tagesschau(德國最重要的新聞報導,ARD電視台每天晚上八點整播出十五分鐘)或Tagesthemen的新聞評論、亦或讀得懂德國的Der Spiegel(《明鏡週刊》、或譯《鏡報》)的時事評析嗎?會有能力跟法國的社會大眾、市井小民閒話家常、瞭解他們對法國政府的抱怨與不滿嗎?
去年回台灣的時候無意中在不知道哪一家書局看到一本書,書名為「世界各國留學遊學大全」,再仔細看一下,還有個副書名「—美加英澳紐」。難道這五個英語系國家就代表「世界各國」了嗎?講到工藝技術、工業設計,大家第一個會想到的應該是德國;講到建築藝術,馬上會讓人聯想到義大利;講到服裝設計,當然是法國執其牛耳;講到音樂,則非奧地利莫屬。就文學的角度來看,美國有馬克吐溫、英國有莎士比亞,可是法國有大仲馬、德國有歌德、席勒、格林兄弟。就科學的角度來看,法國的拉普拉斯、拉格朗日、德國的高斯、馬克士威、普朗克、愛因斯坦,哪一個人的名字不是一再地出現在每一本數學、物理、工程用書裡面的許多不同章節?更不用說德國的政治、法律和哲學。當我們的教育部、國科會等單位每年編列大筆的經費鼓勵、獎勵、提供國內的大學生、研究生出國留學、開會、當交換學生的同時,難道我們不應該同時讓我們的學生們瞭解到,值得出國留學、能夠增廣國際視野的,絕對不是只有「美加英澳紐」這幾個英語系國家?難道我們不應該在學校裡,就先提供這樣的環境,讓我們的學生有機會接觸到非英語的其他「國際語言」嗎?
當然有人會說,現在很多歐洲國家的許多大學,都有提供英語授課的國際學程,加強國內學生的英語能力,(才)會讓他們有更好的條件申請、參加這些國際學程。此一說法乍聽之下,頗有幾分道理,像德國許多大學的國際學程,不但是全英語授課,更要求申請的外國學生提出托福、IELTS等的成績證明。但是,如果這些所謂的「留德」、「留法」的學生,幾乎或完全不具備德語、法語的能力,每天僅能以英語和其他人交談、僅能以英語來閱讀TIME等雜誌或收看CNN、BBC等新聞報導,我們又怎麼能希望這些學生能夠瞭解德國、法國當地的歷史文化、生活方式、風土民情、民間疾苦?又怎麼能期待這些學人學成歸國後,能夠提供台灣的大學、政府、民間有關德國、法國國內政經教育制度的資訊?甚至,我們又為何要提供大筆的經費讓他們到歐洲留學呢?畢竟他們獲得資訊的管道,如:TIME、CNN、BBC等,即使在台灣也可以很輕易地取得啊。
把英文學好了,全世界哪裡都走得通
真的是這樣嗎?不要說亞洲國家,如:日本、韓國,就算是教育普及、文化水準程度高的西歐國家,如德國、法國等,以及觀光事業發達的義大利及北歐國家,真的可以靠英文到處走得通嗎?有些人可能會說:「我到過世界上許多國家旅行、開會、參觀、訪問,德國、法國、日本、巴西、南非等,都沒有碰到什麼問題啊。從機場入境、旅館登記、到大會開會以及各項參訪行程,都可以找到英文導覽或通英文的工作人員,怎麼會說靠英文在這些國家走不通呢?」這樣的觀感的確是事實,畢竟在現今國際性的場所或場合英語還是最優先被考慮的共通語言,但是走出這些國際性的場所或場合呢?不知道有多少人曾經在當地的麵包舖、超市買過麵包、牛奶?不知道有多少人曾經在當地的普通餐館用過餐?在這些時候,我們真的可以憑英文搞清楚那些琳瑯滿目的麵包、乳製品彼此的不同嗎?真的可以憑英文瞭解菜單上的菜名的實際內容嗎?還是大家(跟許多美國人一樣)理所當然地認為超市、餐廳應該提供英文標示、英文菜單、甚至具英語能力的工作人員?
也許有人會說:「我不過是去那裡開個會、度個假,難道我就要為了這一、兩個星期的出國去學一種語言嗎?」如此的做法當然是過於誇張。但是,如前面談過的,當我們不是僅僅出國開會、度假,而是因為求學、工作等原因在當地居留數年、甚至更長期的時間,則融入當地的生活、瞭解社會上不同階層民眾的觀念想法和生活習慣,即成為一件應認真對待的事情,而學習當地的語言則為最最基本的功課。
另外一方面,在商業合作競爭的場合,具有更廣的語言能力,不也同時意味著有更多的談判籌碼。試想,當我們與德國、法國的公司談採購、談合作、談併購的時候,在談判桌上,大家用英語溝通,但是下了談判桌呢?面對一群彼此用德文、法文交談的「談判對手」,如果我方的代表也具有理解德文、法文的能力,不是更可以知道對方的態度和伎倆嗎?這不正是孫子兵法上的「知己知彼」嗎?當然,對方也可能具有理解中文的人才,可是對台灣的廠商來說,我們除了「普通話」以外,還有閩南語甚至客家話可用,還有大部分學中文、念漢學的人不能完全理解的繁體(正體)中文字,甚至還有只有我們才看得懂的注音符號……值得在此順帶一提的是,許多台灣的廠商在目前或未來,均有進軍中國大陸的行動或計畫,而德國則是目前中國大陸最大的貿易伙伴,誰能說一家跨足兩岸的企業,不會在未來的數年後將眼光放遠到歐洲大陸上?難道我們要到那個時候才開始覺得,應該要培養非英語人才、應該要讓我們的大學生學學其他的外語嗎?
連英文都念不好了,為什麼要學第二外國語?
一個相對應的問題是:「英文學得好不好,跟學另外一種語言有什麼關係嗎?」當然,在歐語系中常會出現許多共通的字彙,如catastrophe在英文裡是「大災難」的意思,在德文裡被拼為Katastrophe(德文名詞開頭一律大寫);apocalypse在英文是「世界末日」的意思,在德文被拼為Apokalypse;autopsy是英文「驗屍」的意思,在德文是Autopsie;archaeology是英文的「考古學」,在德文則為Archäologie……但是,也同時存在很多拼法類似、意義卻不同甚至相反的字彙,如gift在英文是「禮物、贈品」的意思,在德文裡Gift則為「毒藥」,giftig意為「有毒的」,然而加上了前綴mit(約略相當英文裡的with)後的Mitgift則是德文「嫁妝」的意思……另外,即使是大家耳熟能詳的英文字如information、international等在德文裡是一模一樣的拼法和意義,發音上卻很難讓不懂德文的人聽出其實是同一個字。更遑論德文、法文的文法比起英文文法來說有多大的不同,又複雜多少倍。試問,一個人的英文程度如何真的對學習其他的語言有多少的影響嗎?
事實上,一個人的英文程度不好,在某些情況下甚至有助於學習其他的語言。一個最實際的例子是,許多英文程度不錯的人,到了德國,進了語言學校,上了每天五個小時、每週五天的語言班,理論上如此的學習環境和密集的課程安排,應該是對學德文相當有成效的。但是,半年甚至一年之後,他們還是只能用簡單的文法講簡短的句子,和人打打招呼、問問好,遇到較複雜或急迫的情況,馬上(必須)改用英文……是他們學德文的時間太短嗎?我不認為。因為一個對德文完全沒有概念的亞洲學生(在此特別指明亞洲學生,是為了強調並未如歐美學生般對歐語系的共通字彙有太多的認識),在前述的學習環境和課程安排下,半年的時間就應該可以接受「全德文」(無需另外以英文或其他語言輔助)的教學,一年的時間就應該可以獨立、完全以德文在德國處理如租屋、報名課外活動等日常生活問題,也就是說,半年(到一年)的時間應該足以讓一個完全不懂德文的人進步到至少能夠「以德文緩慢但清楚地表達自己的想法」。
那這些人的問題出在哪裡呢?他們最大的問題是,「放不下英文」。也許因為他們的英文程度真的不錯,所以習慣性地在不能使用中文的情況下使用英文,尤其在剛開始學德文,字彙量不足、德文文法的複雜更讓他們無法迅速地建構一個完整的句子時,字彙量多、文法簡單的英文就成了最好的替代品。也或許是因為在台灣普遍存在的「錯誤」觀念,認為「外文就是英文」、「其他語言學不好沒關係,英文一定要練好」,所以,雖然說是到德國學德文,但是有機會跟其他國家的人講話的時候還是要利用機會練練英文。在這樣的錯誤觀念和自我要求不足的學習態度雙重影響下,導致這些學生個個如「邯鄲學步」般德文沒有學到多少,英文卻也被搞得如「美國黑人的文法加上法國人的發音」般荒腔走板。
反觀,一個英文程度不好,或是心無旁騖的人,卻因為將全部的時間和精神用在所學的語言上,隨時檢討是否有不知如何以該語言表達的事物或概念,藉以充實自己的字彙;從緩慢地建構較短、文法較簡單、概念較淺顯、帶有錯誤的句子開始,不斷要求、訓練自己更直接地反應、更正確地使用較長、文法結構較複雜的句子來表達更複雜的觀念、想法。如此,才能夠真正地將一種(英文以外的)語言學好。而事實上,在此同時,卻有可能連帶產生另外一項正面的效果:隨著字彙量的增加以及聽說讀寫能力的進步,對英語或其他語言的能力或學習速度也會加強,如前面舉例所用的Katastrophe、Apokalypse、Autopsie、Archäologie等字,我均是先學到德文字後才再在我的英文字典裡確認是否英文中也有同樣的字彙;同時,德文文法裡的反身動詞、名詞分陽性、中性、陰性、形容詞字尾需配合所形容的名詞做變化等,均是英文中沒有,但在學法文、西班牙文等時的基本文法。
哲學、藝術、也很重要,為什麼要特別強調第二外國語
因為,在台灣,對大部分的人來說已經都有的一個普遍認知是:哲學、藝術、音樂等的觀念和薰陶,對一般大學生乃至於社會大眾是很重要的,就如同理工科系的學生應該同時具有文學、史學等人文方面的修養,而人文社會科系的學生應該具有科普、電腦等數理方面的概念一般。然而,講到外文,大部分人的想法就是:「外文很重要,所以要把『英文』學好。」大家可以做個小小的觀察,隨便走進一家略具規模的書店,找到「語言學習」的書架前,看看架上有多少關於「英語學習」、「英語能力鑑定」的書,再看看架上有多少除了「日文」以外的「外文學習」的書,最後看看這些學習其他外文的書中,有多少是「德語」、「法語」、「義語」,又有多少是「廣東話」、「越南話」、「泰文」。我想,九成以上的情況會是:「所有學習非英語的外語的書籍加起來,也不會比學習英語的書籍來得多」、「學德文或法文或義大利文的書,差不多跟學廣東話或越南話或泰文的書佔有同樣的空間」。今天我們不是說對廣東話、越南話或泰文或說這些語言的人有所歧視,但是,如果我們想要鼓勵、獎勵學生出國留學、想要從其他國家學習其先進的工藝技術或政治社會教育制度,難道我們不應該先從德法等當今工業先進國家著手嗎?而「鼓勵更多的學生學習其語言」、「提供更好的學習其語言的環境與機會」不是最最基本的措施嗎?
當然,有人會說:「讓大學生學個一、兩個學年的德文、法文,他們真的就會、就能去德國、法國留學了嗎?」當然即使在學校學過一、兩年德文、法文,也不見得就會因此而決定去德國、法國留學;即使真的去了德國、法國,這一、兩年的德文坦白說是完全不夠(甚至不能)用的。以三學分、也就是一個星期三小時的課程來說,兩學年、約八十週的時間,總上課時數不會超過兩百五十個小時,更不要說在教室裡大部分的時間老師和學生其實還是用中文交談的。前面提過,想要「以德文緩慢但清楚地表達自己的想法」,至少需要半年以上的密集課程,想要「可以獨立、完全以德文在德國處理各項日常生活問題」則需約一年的時間。以每天五個小時、每週五天的密集班課程來說,一個月的上課時數為八十至一百個小時,半年的上課時數即為五百到六百個小時,一年則超過一千個小時,還不考慮在教室裡以德文為主、偶爾輔以英文或其他語言的上課方式,以及所置身的德語環境,而這僅僅讓一個人具備「在日常生活中使用德文」的能力。如果想要通過德國大學入學的語言能力鑑定,如:ZOP、DSH、Test DaF等,則至少需要再半年至一年的加強與練習。此後,仍需要相當時間的磨練以及自我要求,才有可能相當程度地收看並理解Tagesschau、Tagesthemen等的新聞報導、新聞評論、報導性節目,或輕鬆自如地閱讀且吸收如Der Spiegel、Spektrum der Wissenschaft等政論、科學性報章雜誌。
然而,當一個人在學校裡即對德文、法文有過些接觸、瞭解,自然也就會對與德國、法國相關的事物有較多的關心,自然有較高的可能性前往德國、法國遊學、甚至留學,即便是仍須花費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學習、加強語文能力,但相對來說仍是較為容易起步的。
同時,更重要的、也是最主要的一點是,這整件事情在給我們的學生、社會大眾傳達一個重要的訊息,「外文不是只有英文,國際化不是美國化,國際觀不是美國觀或美國人的國際觀」,以及「我們不只應該為了與其他人溝通而學習一種世界通行的語言,也應該因為我們對某一群人的歷史、文化等感興趣,或是我們必須、應該、希望從他們那裡學到些什麼而學習他們的的語言」。
根據以上的分析論述以及台灣大專院校課程安排的情況,在此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一、將博士修業規定中的英文能力要求改為同等程度之任一外文能力要求
以一個理工科系的博士生來說,在每天的研究工作中,無論是閱讀書籍、論文,還是參與學術發表、會議,均有相當多的機會使用到英文,即便不足以閱讀英文報章雜誌小說,但起碼應已足夠應付在自己的研究領域上的需要(如仍嫌不足,則應自行加強補救)。
因此,個人以為,沒有必要在博士畢業生的外語能力上硬性規定非為英語不可,不如予以彈性化,只要能夠提出具公信力且同等程度(如足以應付日常生活)的語言能力證明即被承認。
二、將大一的「必修兩學期英文課程」改為「必選兩學期外文課程」
前面提過,台灣的大學生從國一到高三,至少有六年的時間在學習英文,不管其程度好壞,與其要求他們再花費一年的時間來複習、加強、補救英文,似乎不如讓他們將同樣的時間、精力拿來接觸、學習另外一種語言。也許在新鮮感的驅使下反而更能夠激起學生學習的興趣與樂趣,即使其中仍有(許多)人興趣索然、打混摸魚、只求拿到學分,但誰又相信這些人上英文課時就會認真呢?
同時,此一彈性選課措施,亦為各大學在增添軟硬體設備以及選聘教師的過程中,提供了一個緩衝的機制。各大學可視自身的情況,逐年增加校內開設的非英語外語課程班級數,而無須擔心教學設施及教師人力不足的情況。
三、將兩學期的外文課程列入大學部學生必選之通識課程
在校內非英語外語教學所需的軟硬體設備及教師人力足夠因應校內所有學生選課之需求後,即可將大一的兩學期必選外文課程與通識課程中的語文類結合,成為合計四學期的外文課程。如此,雖仍無法讓上課學生具有足夠的語言能力,但應該足以讓學生們對此一語言有基本的認識。同時,對學生整體修課要求來說,僅增加一學期一門三學分的課(另一學期則只是一門兩學分的課加為三學分),應該不至於造成學生過重的課業負擔。
資料來源: http://myweb.ncku.edu.tw/~clshan/Other_Publications/Articles/Articles-C/Article-C-070120.html |